为有效预防和积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危害,保障培训学员生命健康及安全,确保培训工作平稳有序进行,参照“广东省税务干部学校疫情期间培训工作管理办法”及“广东财经大学关于复工复学有关规定”,结合广东财经大学粤港澳大湾区广州税务学院(以下简称“学院”)实际情况,制订本办法。
一、培训管理
(一)培训实施前向参训学员发布学院防疫要求及相关培训事项的具体安排,学员需按照要求准备参训。
(二)学员报到当天,在前台领取学员手册、口罩等物品。并提供7日内核酸检测结果及“穗康码”或“粤康码”备查。
(三)学员在校期间,实行全封闭管理(不得擅自离校),如需请假、外出,需经培训主办部门书面同意,并向班主任报备领取放行条后学校门岗方可放行。在校期间需遵守学校及学院的相关防疫管理要求。
(四)学员每天上午、下午进入教室前,各检测体温一次。
(五)课堂培训期间,学员需佩戴口罩,间隔入座。教师与学员保持1米以上距离授课。
(六)培训期间,学员需注意卫生,课后避免多人聚集。
(七)餐厅实行自助餐、分桌用餐,每桌最多8人,学员落座后方可摘下口罩。
(八)学员住宿房间以干部培训相关标准进行安排。住宿期间,学员不得随意串门。
(九)在确保疫情防控措施到位前提下,根据需要采用多种教学方法,开展教学教研活动。
二、人员及场所管理
(一)培训工作人员严格执行相关培训防疫要求,每天进行健康申报,并安排专职人员跟进登记,做好办公室的清洁消毒工作。要求员工不前往人流密集场所。
(二)教室、饭堂、宿舍、学员活动中心等场所每天定时进行清洁和消毒工作,配备免洗消毒液等防疫物品。
(三)每半天课程结束后,保洁人员对教室桌子、椅子、地面进行清洁,洗手间每天进行三次清洁和消毒(早上、中午、下午)并配备洗手液和消毒液。
(四)电梯保持空调开放通风,保洁人员每天对电梯轿厢、内外按键进行消毒,并签名做好记录。
(五)掌握与学院培训相关的其他部门防疫情况,建立及时有效的信息通报及疫情应急处理机制。
(六)要求培训相关合作方落实学院防疫要求,需要时提供相应防疫工作证明材料或情况说明。
三、附则
(一)本办法由广东财经大学粤港澳大湾区广州税务学院负责解释。
(二)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行,并根据疫情的发展变化,按照国务院疫情防控要求适时调整防控措施。
广东财经大学税务干部就修学院
2020年10月9日